在超商工讀生遇搶匪險些斷手的事件發生後,我曾質詢勞動部,而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也有來與我商談。在我的要求下,在今年6月21日發布的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」第二版中寫到,每位工作者包括主管與雇主都應接受教育訓練,內容須包括勞工於執行職務時遭受生命威脅事件時,應以生命安全為第一優先,並建立應變處理機制。
換句話說,在遭遇搶劫等侵害事件時,雇主必須教導員工保命為先。除了強化雇主的教育與應變責任,我希望勞工朋友,尤其是年輕、缺乏經驗的工作者,都能更有安全意識,保護好自己的安全。
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:
https://goo.gl/18X8Wt